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MTZFCG【2025】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区域贵溪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6:3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日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贵溪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6: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2号)或邮箱地址:jxmtytfgs@126.com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2号)
预算金额¥191.3894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志勇、吴周艳、唐正、谢志林
项目联系电话13617010660
采购单位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鹰潭市贵溪市高石路贵溪市职业中学西南侧约6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先生 17262189093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1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志勇、吴周艳、唐正、谢志林13617010660

项目概况 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2号)或邮箱地址:jxmtytfgs@126.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TZFCG【2025】-YT-019

项目名称: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1.389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389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MB1D552831745373569208-2025060302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2号)或邮箱地址:jxmtytfgs@126.com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  种措施进行: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5.1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jxmtytfgs@126.com)

售价:0元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没有及时确认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成功或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中标人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鹰潭市贵溪市高石路贵溪市职业中学西南侧约60米        

联系方式:胡先生 17262189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西路102号            

联系方式:夏志勇、吴周艳、唐正、谢志林1361701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志勇、吴周艳、唐正、谢志林

电 话:  136170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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