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食品安全新规即将实施

内容摘要    科技日报北京4月2日电 (记者付丽丽)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会上介绍,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同时专门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

    科技日报北京4月2日电 (记者付丽丽)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会上介绍,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同时专门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规定均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自2022年9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但是,在推动落实过程中,我们也发现,部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还不够精准有力,对风险管控工作制度机制的执行、理解上还有偏差。”孙会川说,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规定进行修正。

    具体来讲,调整了规章的适用范围。充分考虑到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特点,并且结合监管的实际,将本规章的适用范围聚焦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强化了制度的有效执行,细化了管理责任的要求。如对于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监督抽考的方式、内容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孙会川表示,《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厘清了各方的责任,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种形式。对于委托承包经营,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坚决治理目前部分单位存在的“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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