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地获准建设数字经济 创新发展试验区

内容摘要  记者13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国家数据局近日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国家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各试验区将围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

  记者13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国家数据局近日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国家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各试验区将围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适数化改革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梳理重要政策、重大改革、综合授权事项、预期成果、重大工程项目等清单,编制具体建设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着力探索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各试验区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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