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8年度吴兴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2日 17: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治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2198738 |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25513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219873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HZ2025-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吴兴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42页,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 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3%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地 址: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民政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51309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339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传 真:0572-2198739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治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8738
质疑联系人: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719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传 真:0572-2289706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0